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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2月LED產業觀察(LED Observer Monthly FEB09, A Trigger Named Nichia) -- 東風將起?

國外篇

2009FEB02 Nichia 與 Luminus 相互授權並建立生產聯盟

[綜合外電報導]

日本LED大廠日亞化(Nichia Corporation)宣佈與美國Luminus Devices公司(Luminus Devices Inc.)建立同盟,雙方將進行專利交叉授權、技術共享以及建立生產合作關係。這兩家公司表示,他們將「結合雙方的專門技術和資源,以為市場帶來環保的新型高功率白光LED」。

Luminus Devices公司總部位於麻塞諸塞州的比勒瑞卡,以其PhlatLight(r) 大晶粒的LED所聞名,其供應的RGB晶片組適用於投影應用。該公司的白光LED產品甚受固態照明市場的重視。

日亞化則是全球最大的白光LED供應商,不過目前白光LED的市場競爭相當激烈,尤其是面對像Cree、歐司朗和Lumileds公司這樣的競爭對手,以及台灣與中國產品的競爭。2006年8月,日亞化曾與GE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但是這個夥伴關係並未對日亞化的營收做出貢獻。

日亞的螢光粉和晶粒材料與Luminus公司的高透光率晶體與多晶封裝相結合可以創造出「新型高功率LED產品,並適用於固態照明應用的高功率白光LED」。兩家公司將「結合雙方的資源、材料和產能,以生產高品質與高效型的產品」。不過雙方並未揭露合作關係的詳細內容。

這兩家公司合作的首批產品計劃於2009年在市場推出。部份共同生產的產品將由日亞化出售,其它的產品則由Luminus公司出售,雖然使用Nichia的商標可以提生產品的價值形象,但是這兩家公司生產的產品將使用Luminus的PhlatLight商標。

2008FEB03 首爾半導體與日亞化同意分享雙方的LED專利

[綜合外電報導]

日亞化發佈新聞,日亞化與首爾半導體雙方已達成LED專利訴訟的糾紛,簽訂交叉授權協議,並停止雙方在美國、德國、日本、英國與韓國的專利訴訟與其他法律爭議。雙方協議可以互相使用包括LED及半導體鐳射器相關技術在內的相關專利技術。至於具體和解內容,未對外公布。

日亞化與首爾半導體在白光LED與半導體雷射等GaN發光元件專利方面爭訟接近三年之久。而在此次雙方達成和解後,將各自撤回原先的告訴。不過,目前在德國 法院審理中的訴訟(專利編號「DE 691-07-630 T2」「EP 0-437-385 B1」),則必須等待2009年2月的聽證會結束後,再行解決。

這樣的結果對於首爾半導體來說相當有利,首爾半導體在全球的銷售障礙去除,並且對韓國的LED市場有極大的影響。首爾半導體每年約花費5千萬美元於相關的專利訴訟官司,雙方和解後,可以節省這方面的花費,而且可以投注更多心力在銷售的活動上,而不會有專利的問題。在2007年與日亞化訴訟前,首爾半導體的營收幾乎每年以10%以上的增長率增加,但是2008年則衰退了4%,尤其是首爾半導體的主要銷售於LED的背光模組與各式的資訊設備上,在專利疑慮解除後,該公司會有更多個銷售機會。

另外一方面這樣的授權合約表示,首爾本身具有專利的優勢可以對付其他侵權的的第三方。首爾很有可能對生產交流LED產品的廠商提出侵犯首爾Acriche產品專利權的訴訟,在交流LED領域首爾具有超過200項以上的專利。

[延伸閱讀]
白光LED專利訴訟戰:日亞化學與首爾半導體全面取得和解,簽訂交叉授權協議


小結

由於日亞化原本對於專利領域採取充分維護,競爭者不可越雷池一步的態度,對有侵權疑慮的廠商,專利訴訟不斷。LED產業五大公司在2001年左右彼此進行交叉授權,不再興訟,但是日亞化對於非五大的生產商仍不斷採取興訟與威脅的態度。

這樣的競爭策略尤其對首爾半導體造成威脅,但是最近在韓國專利局的上訴法庭的挫敗讓日亞化踢到鐵板。個人認為這宗訴訟的相關會成為日亞化在其他國家專利訴訟的參考資料,雖然各個國家的訴訟制度不同,但是對專利的看法卻趨於一致,也就是說會有兵敗如山倒的可能性。在止損的考量下,與首爾半導體的和解與交互授權成為選項。

另一方面,日亞化原本即是以螢光粉起家。將藍色LED轉成白光所使用的各種螢光粉配方中,以Nichia的YAG螢光粉轉換效能最好。Nichia雖然有與其他的LED公司授權,但之前只有五大。這一次的授權對象卻不是一個重量級的廠商Luminus,而且Nichia生產的產品還會使用Luminus的PhlatLight商標。

就這兩個趨勢與前一陣子光磊投資日亞化的新聞。依照事件的順序性,日亞化的企業策略上似乎有所轉變,這樣的轉變對LED產業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接下來再持續觀察後續的發展。


國內篇

在3月3日Nichia發表與首爾半導體的專利訴訟和解後,國內的LED晶粒製造商晶電(2448)也開始了一波的漲勢。當然有很多的原因,專利的和解(有助產業的發展),補庫存急單的效應,大陸路燈採購規劃出台,以LED背光電視等等商機。

但是投資人,還是回到現實面吧,到底這家公司,在第一、二季可以賺多少錢?值不值得以目前的價格買入呢?以公司目前公佈的財務數字試算一下(參見晶電(2448)財務-損益表)。

其中3月營收預估值以2月營收成長20%計算,第二季的營收預估值以3月營收值3倍計算。如果以晶電08Q4的營業成本(不知道是否已經套用10號公報的計算標準??)與營業費用來看,我認為第1、2季的預估營收,扣掉這兩樣支出可能都還不能達成損益兩平。看公司如何的努力以破解我的疑問吧。

另附永豐金報告 。
(註:報告的公布時間08Q4的財報並未出爐,又晶電已經調高產能利用率藍光80% up與4元50% up)

晶電(2448):買進,目標價53元
2009/02/26 09:12 永豐金證券

藍光訂單回升幅度優於預期:晶電1月營收為4.26億元(-7%mom,-50%yoy,優於研究處預估3.6億元,觀察目前2月訂單與出貨狀況,藍光背 光應用之訂單持續回升,且速度優於預期,研究處預估晶電2月營收可達5~5.5億元之水準。目前訂單能見度雖仍維持在3週,但根據客戶訂單需求,藍光之產 能利用率確實已回升至80%,但由於並非所有產出均為目前訂單所需要之規格,故部分產出仍待後續其他應用之訂單來出貨,考量此一因素下,研究處預估晶電3 月營收有機會達6億元水準,由於藍光訂單回升速度優於預期,研究處上調1q09晶電營收將達14.9億元(-26%qoq,-44%yoy,原估 13.3億元,毛利率為7.2%,稅後eps為-0.37元(原估-0.42元。

四元產能利用率預估2q09回升,2q09將提早轉虧為 盈:晶電目前四元產能為1600kk,藍光為1200kk。而1月營收中藍光約佔65~70%,產能利用率為40%,四元占營收約30~35%,產能利用 率仍僅達2成,觀察2月狀況僅略微回升至2~3成,但由於四元之傳統旺季為2q~3q,故研究處預估隨著下游應用需求步入傳統旺季,晶電四元之營收將於 2q開始回升,研究處認為以目前淡季2~3月訂單回升之速度已優於預期下,隨著傳統旺季來臨,晶電後續營收獲利表現將優於原本預期,研究處同步上修營收與 獲利預估,2q09晶電營收預估將成長36%qoq至20.2億元,由於產能利用率拉升,毛利率亦將快速回升至17.9%,研究處預估晶電2q08將提早 轉虧為盈,稅後eps為0.06元(原估虧-0.03元。

亮度提升與高單價比重提高亦為下半年營收助力,調高09年營收獲利預估:晶電目 前藍光led晶粒之最高亮度約為2000~2200mcd,但仍非佔比重最大之亮度規格,研究處認為隨著晶電技術持續提升,2000~2200mcd將逐 步提高佔比,且隨著下半年nb滲透率將快速提升,研究處預估nb背光將可貢獻晶電約13%之營收,若加計中大尺寸背光,預估新應用貢獻比重可達 18~20%;另外手機步入傳統旺季,晶電下半年高亮度高單價之藍光晶粒佔比重將持續提升,故未來在產能利用率達到相對高檔水準時,產品組合之改善亦將成 為晶電之營收動能,研究處調升晶電3q09、4q09營收為25億元、27億元,稅後eps為0.43元、0.56元,合計2009年晶電營收為87.2 億元,毛利率為20.3%,稅後淨利為4.28億元,稅後eps為0.68元(原估營收80.5億元,eps 0.3元。

投資建議維持買進,目標價調高至53元:研究處調整4q08晶電將虧損-0.84元,2008年稅後eps為0.1元,故08年底淨值預估為34.8元,2009年底淨 值為35.5元;研究處認為雖近期晶電股價漲幅大,但以股價淨值比來看,仍低於長線投資區間1.5~3倍,且晶電目前接單狀況持續優於預期,研究處觀察其 股價與營收年增率有高度相關性,故以研究處預估晶電營收年增率將逐月回升下,股價仍將持續走高,研究處維持買進晶電建議,目標價提升至53元 (pbr=1.5x2009bvps,建議若股價拉回均可逢低佈局。

【資訊揭露】 本文作者持有晶電(2448)股票。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10月LED產業觀察(LED Observer Monthly OCT08, Seoul's Victory) -- 首爾的勝利

國外篇

Nichia與Souel Semi的專利大戰在10月有最新進展。分別是韓國智慧財產局與美國的判決。

2008OCT03 Nichia LED patent invalidated, Seoul celebrates

韓國智慧局的智慧財產權審查會(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bunal )10月1日發布的最終判決,由首爾半導體(Seoul Semi)以及旭明光電(SemiLEDs)所提出的Nichia KP 491482(482號專利)專利無效訴訟,因日亞化482號專利缺乏進步性要件,無效(invalidation)成立。

這一件無效訴訟,是由首爾半導體以及旭明光電聯手對付Nichia。旭明光電表示在2007年10月10日Nichia對首爾半導體使用旭明Mvp™ LED晶粒的LED產品侵權,使得旭明必須與首爾一起捍衛自己的專利權。旭明光電的Mvp™ LED晶粒使用一種獨特的金屬合金層,具有極佳的散熱與電導,並且有自己的專利權,旭明光電公司擁有15項專利,另有50幾項專利在審查過程中。

首爾半導體則表示,「在這宗專利無效勝訴後,首爾有信心可以在其他Nichia所指控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勝訴。」首爾的發言人則表示,「首爾是相當尊重專利權的,首爾將持續保持自家產品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但是如果有需要,首爾將在任何專利爭議的場合證明這項事實。」


2008OCT10
Seoul Semiconductor wins lawsuit against Nichia

另外一則10月的首爾與Nichia新聞則是,首爾半導體在加州中區地方法院與Nichia的訴訟案。這件案子起源於首爾與Nichia 的另外一件LED訴訟案,在2007 年 12 月,首爾半導體就與Nichia 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在法院內的判決概況向媒體發表聲明,說明首爾沒有侵害Nichia 專利權,而且不必賠償。Nichia認為這樣的聲明有誤導客戶之嫌,而依照Lanham Act(商標不正當使用法)發起訴訟。

美國法院法官在考慮了雙方的辯論和證詞之後,發現沒有證據證明首爾半導體的行爲給Nichia帶來任何傷害,並駁回了Nichia的訴訟。審判結果如下:

1. 首爾半導體無需向Nichia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2. 首爾半導體將收到勝利的審判對於Nichia請求所有的內容。
3. Nichia應賠償首爾半導體因訴訟所産生的相關費用。


國內篇

看完首爾的勝利以後,再來看看國內另外一個專利訴訟。

2008OCT07 晶電對廣鎵光電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晶電公告內容如下:

【公告】晶電對廣鎵光電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日 期:2008年10月07日
上市公司:晶電 (2448)
主 旨:本公司對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97/10/07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七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控告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本公司所擁有之中華民國發明第148677號專利權,並向該公司求償新台幣貳億元。

在説明我對廣鎵訴訟案的看法之前,先看看晶電前一次對上燦圓的官司。以下文字引用自燦圓光電97年第三季的季報:

  • 本公司於94年1月20日收到台灣桃園地方法院關於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電公司)控告本公司產品侵害其專利損害賠償訴訟文件。
  • 由於晶電公司所有之發明第144415 號專利在其提起本件訴訟前即有三件專利舉發案在智慧財產局審理中,如經撤銷專利,即無向本公司主張專利侵害之權利;本公司亦據此理由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在舉發案確定前,停止本件訴訟。且本公司被訴涉嫌侵權之產品係根據本公司自行研發之專利權製造生產,且已委託專家鑑定分析,認並未侵害晶電公司之上開專利。
  • 本件業經法院選定國立臺灣大學嚴慶齡工業發展基金會合設工業研究中心為鑑定機關,兩造應提供型錄和樣品供鑑定,法院並命晶電公司預納鑑定費用。惟因晶電公司久未預納鑑定費用,桃園地方法院96年7月6日桃院木民忠94 年度智字第4 號函知,視為原告晶電公司撤回其訴。
  • 惟晶電公司以本件無民事訴訟法第94 條之1 所定「視為撤回其訴」之情形,業於96年7月18日聲請桃園地方法院續行訴訟,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晶電公司於96年8月22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業經台灣高等法院廢棄原裁定,故本件仍應由桃園地方法院續行訴訟。
  • 本公司已於97年8月4日與晶電公司就本件達成和解協議,晶電公司並已委請律師向桃園地方法院撤回上開訴訟。
這宗訴訟案重點是在96年8月22日的判決,晶電上訴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廢棄地方法院的裁定,要求地方法院續行訴訟。問題來了,原先地方法院就是等不到晶電繳交鑑定費用,才判決晶電「視為撤回訴訟」,回到原點,晶電得要交鑑定費用才能往下打。然後兩家就在97年8月4日發布和解的新聞。

晶電指稱燦圓所侵犯的專利,按照台灣智慧財產局網頁上的資料,這個專利的三個舉發案都是不成立的(專利有效),顯示這個專利的強度應該還算是不錯。為什麼不繼續往下打,把這個最大的競爭者打趴???另外,從第三季的季報來看,燦圓的專利權資產與專利授權資產與第二季的季報相比,並無增加或減少,同時並沒有大筆的營業外支出,也就說,從燦圓的角度來看,還沒有取得晶電任何的授權,也還沒有付出大筆的和解金,那麼晶電的和解有利益嗎?很想跟發言人討教一番。

從晶電與燦圓的專利訴訟案,再回到廣鎵的案子,我很悲觀的認為,在三年後的某一天,我們會再看到廣鎵與晶電和解的新聞,晶電這邊除了訴訟律師可以獲利以外,不會有任何的好處。

【資訊揭露】
本文作者持有晶電(2448)股票。

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3月 LED 產業觀察 -- 留下買路財

國外篇

本篇改寫自 ITC 的 LED 調查。

20080220 哥大教授對ITC提起 337 條款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調查
20080310 Lumileds 與教授和解
20080320 ITC 接受LED產業侵權調查,進行 LED 產業問卷

首先了解一下ITC的337條款調查。

美國關稅法第337條規定一項行政訴訟程序,在美國的國民(企業)遇到智慧財産權侵權問題時,可以提出將侵權物品擋在海關的要求。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為一獨立之具準司法功能的行政機關,其主要任務為保護美國工業,防止對美國企業具損傷力之外 國產品的輸入、銷售,及防止對美國智慧財產權的侵害。ITC管轄對象包含人及物,主要針對不公平競爭之進口產品,只要是美國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皆可向ITC 尋求協助。其由行政法院法官(Administrative Law Judge)以證人交互詢答之聽證會方式進行,開庭期極短,且規定證據調查應於五個月內完成,故在短期內就可判定。ITC確認違反美國關稅法337條款 時,即可發出局部或全面排除令(Exclusion Order)之保護措施,禁止侵權物品輸入美國及銷售,這對智慧財産權所有人的保護是非常有利的,而對向美國出口之企業也能造成致命之打擊。(本段內容引自專利智權情報網)

ITC在接受調查,指派行政法官開始調查後,調查截止日期為調查開始之後的45日以內,之後當ITC的行政法官作出最初判決,ITC委員會將進行復核,並由ITC作出終審判決。若該判決在60日內未被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否決,則ITC的判決將成為最終決定。

本文開始

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先在2月20日向ITC提出有34家公司藍光與紫外光LED的產品侵犯她的專利,有侵權的嫌疑。

而在提出訴訟後,但是ITC尚未決定接受之際,哥大教授的律師在3月10日宣佈Lumileds與哥大教授達成和解協議。但是未公佈和解的內容。

接下來在3月20日,ITC公布接受哥大教授所提的LED337項條款調查,調查對象多達30家公司,產業分布廣泛。

這裏整理出列入調查的台灣廠商:
Bacol Optoelectronic Co. Ltd. Taipei, Taiwan. 偉新光電
Everlight Electronics Co. Ltd. Taipei, Taiwan. 億光
Harvatek International Inc. Taiwan. 宏齊科技
Kingbright Electronic Co. Ltd. Taiwan. 今台電子
Lite-On Technology Corp. Taiwan. 光寶
Opto Tech Corporation, Taiwan. 光磊
Yellow Stone Corporation, Taiwan. 早安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被調查的廠商(按國別及產業分類):

【東南亞,LED封裝】
Avago Technologies of Singapore; 安華高科技
Dominant Semiconductors Sdn. Bhd. of Malaysia;統明亮半導體

【中國,LED封裝】
Exceed Perseverance Electronic Ind. Co., Ltd., of China; 超毅光電子
Guangzhou Hongli Opto-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 廣州鴻利光電子
Lucky Light Electronics Co., Ltd., of China; 佳光電子
Shenzhen Unilight Electronic Co., Ltd., of China; 洲磊

【日本,3C產品】
Hitachi, Ltd., of Japan; 日立製作所
Matsushita Electric Industrial Co., Ltd., of Japan; 松下電器產業
Pioneer Corporation of Japan; 先鋒
Sanyo Electric Co., Ltd., of Japan; 三洋電機
Sharp Corporation of Japan; 夏普
Sony Corporation of Japan; 新力
Toshiba Corporation of Japan; 東芝
Shinano Kenshi Co., Ltd., of Japan; 信濃絹絲 (Plaxtor)

【日本,LED封裝】
Rohm Co., Ltd., of Japan; 羅姆
Stanley Electric Co., Ltd., of Japan; 斯坦利電氣

【韓國,3C產品】
LG Electronics of Korea; LG電子
Samsung Group of Korea; 三星集團

【韓國,LED封裝】
Seoul Semiconductor Co., Ltd., of Korea; 首爾半導體

【美國,LED封裝】
Vishay Intertechnology, Inc., of Malvern, PA; 威世半導體

【手機】
Motorola, Inc., of Schaumburg, IL; 摩托羅拉
Nokia of Finland; 諾基亞
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AB of Sweden; 新力愛立信

從被調查的名單來看,歐系廠商只有一家Nokia,主要產品是手機,其他主要都是亞洲廠商。亞洲扣除LED封裝廠,其他的廠商都是3C產品商,使用LED 產品廣泛,但是從ITC的聲明主要調查的侵權產品是"short-wavelength (e.g., blue, violet) LEDs and laser diodes"。

我的猜測是,哥大教授與LED五大其中之一的權利金談判已經觸礁或僵持不下。在ITC另起一條火線,ITC的調查會在15個月內提出結果,並且做出貿易措施的裁決。

在訴訟策略上用ITC的調查將壓力由下游廠商推回到生產LED的五大之一。另外一方面,從ITC的調查可以想見哥大教授的可以影響的產業規模,如果ITC終判侵權成立,LED的權利金事小,產品被禁止進入美國的事大,該LED公司自會有所讓步。

但是Semiconductor Today卻報導哥大教授已經與Toyoda Gosei, Osram, Nichia, Lumileds和解,只有與Cree的訴訟還在進行中。從過去的新聞可以查到與Toyoda Gosei的和解新聞,但是Nichia與Osram則是找不到。或許我的猜測是不成立的。

從國外的討論來看,這則ITC調查案的焦點多集中在對Blu-Ray的撥放器的影響。因為在HD DVD陣營主導者東芝宣佈退出後,藍光陣營終於可以大力推動相關產品的市場。這一次調查的公司更以日本3C公司為大宗,在哥大教授律師所列舉使用到侵權的產品有「These include DVD players using Sony's Blu-ray format, Motorola Razr phones and Hitachi camcorders, as well as instrument panels, billboards, traffic lights and data storage devices.」。


所以手機只是小菜啊,重點還是Blu-Ray播放器。目前就我所知量產Blu-Ray所用的Laser Diode(LD)的產品主要由Nichia與Sharp所生產(或許還有Sony,不過Sony好像專注在雷射頭的封裝)。

另外,哥大教授在2月20日就已經具狀向ITC提出34家公司違反337條的訴訟案,但是在3/20日ITC所公佈調查的只有30家公司。其中有四家公司沒有納入調查分別是

Ben-Q Corporation, Taipei, Taiwan;
Citizen Electronics Co., Ltd., Japan;
Shenzhen Hensel PhotoelectronicsCo., Ltd., China;
Shenzhen Yajiayu Electronics Co., Ltd., China;

為什麼會有34與30的差異呢,是不是如LEDinside所說的「此次下手的對象並非上游的LED磊晶業,而是LED封裝業者與其客戶,同時又選擇向ITC提出告訴,判斷此次侵權控告的背後,很有可能是美國的LED業者。」,頗耐人尋味。

這場好戲繼續往下看吧。


延伸閱讀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goes after a who's who
● Update on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and a bizarre result of the democratization of information
●Sidley Austin LLP announces client settlement of patent infringement claims against LED manufacturer(Toyoda Gosei)
●ITC Institutes Investigation of LED Patent Infringement Case Brought by Columbia Professor Emeritus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timeline, version 1


後紀

●首爾半導體公司在4月8日發布與哥大教授和解的新聞稿。
●Toyoda Gosei發布新聞稿說明已經取得哥大教授的專利授權。
●億光(2393)在4月22日發布與哥大教授和解的新聞稿。
●宏齊(6168)在4月29日發布與哥大教授和解的新聞稿。
●晶電(2448)在5月6日發布與哥大教授和解的新聞稿。
●Sony,Sanyo,超毅光電子與佳光電子在5月27日發布與哥大教授和解的新聞稿。


國內篇

這一次的ITC LED調查,台灣的廠商有兩家未上市上櫃,分別是偉新光電,與早安股份有限公司。就Google 可以查到的資料,與公司網站對這兩家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偉新光電 (Bacol Optoelectronic Co. Ltd)

公司網站,104介紹,商業司登記資料。

大陸的公司設在崑山稱為倍瑞光電有限公司。公司簡介如下:

我公司是一家專業製造LED(發光二極管)的廠家。公司成立於2000年初,公司擁有國內外最先的LED生產設備(如LED焊線機、全自動分光分色機等),有經驗豐富的工程開發人員及敬職敬業的生產員工100多人。

我公司專業從事LED發光二極管的開發、生產、銷售與服務。公司主要致力於超高亮的各類LED產品。並集中精力開發用於照明的LED系列產品,為客戶提供節能、長壽命的環保光源。公司產品品種齊全,特別在LED白光方面最有竟爭優勢,公司對於生產白光LED強調光色均勻無黃圈,亮度高。

我們的主要產品:各類超高亮白光、藍光、綠光、黃光、紅光的各種單色系列產品。

我們的最大優勢:基於LED產品更亮、更小型化之市場趨勢,我們不斷地研發和創新。我們擁有一支強勁的獨立開發隊伍,堅持以最可靠的品質、最快的時效、最低的成本完成客戶委託設計的產品;我們持之以恆地研發,使產品精益求精,給客戶帶來更大的商機。 

我公司產品主要以高亮度為主,低檔產品為輔。我們同客戶進行密切的交流與合作,開發出了一系列的高品質產品。目前我公司的白光具有亮度高,使用壽命長的特點,廣泛的用於手電筒、太陽能照明等方面。紅、綠、藍、黃色等超亮產品主要適用於太陽能草坪燈、庭院燈、霧燈、城市夜景照明、交通燈用、室內外顯示屏用、汽車燈用等。低檔產品則主要用於儀器儀表指示燈、玩具禮品等。


從公司的網頁來看,產品仍是以傳統型的砲彈LED為主,比較特別的還有路燈頭與MR16投射燈。公司的產品組合與大多數的LED下游公司的產品組合相當類似。

●早安股份有限公司 (Yellow Stone Corporation)

公司網站,104介紹,商業司登記資料 。

這是一家有趣的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稱是以負責人(黃石)的英文意譯作為公司名。公司有三大產品線,分別為LED,鋁質電容,與陶瓷電容。

就LED的產品線來看,公司也是傳統的LED封裝公司。

2007年10月7日 星期日

9月LED產業觀察 -- 交叉授權的伏筆

國外篇

本月選取的新聞與首爾半導體以及Nichia有關。

20070831 首爾半導體與 Osram 簽定交叉授權協定
20070905 Nichia 與首爾半導體在美國的專利訴訟進入審判程序
20070917 Nichia 與首爾半導體在韓國另闢訴訟戰場

首爾半導體在月初與Osram簽定交叉授權的協定,Osram授權給首爾半導體可以製造與銷售白光與可見光的LED專利以及子公司Osram光電半導體(Osram Opto Semiconductors GmbH)所發展的螢光轉換技術專利,以交換首爾(韓國最大LED公司與世界第八大的LED公司)的包裹專利。首爾半導體表示授權的範圍包含首爾半導體製造晶片的子公司Seoul Optodevice Co Ltd。

在這一個發表會後不久,Nichia與首爾半導體在美國的專利侵權訴訟進入審判程序。這一宗官司是由Nichia控告首爾與Creative侵犯Nichia的LED設計專利,Creative已經與Nichia和解。在進入訴訟前,法官認定Nichia宣稱首爾半導體間接侵權不成立。接下來這個訴訟仍需陪審團判定,是否首爾的902系列產品侵犯Nichia的設計專利,然而就此類訴訟標的過去的紀錄來看,Nichia曾獲得許多有利的判決結果。

Nichia與首爾的鑿戰在韓國進入另一個階段。Nichia指控首爾的俯視式(Topview)白光LED(型號 TWH104-HS)侵犯Nichia的韓國專利(no. 406201),Nichia要求首爾對於損害賠償與停止繼續侵犯Nichia的專利。


20070917 Nichia與Cree延申交互授權協定

Nichia之前控告Cree所收購的子公司COTCO,日前兩家公司宣佈延伸彼此的專利交互籌權協定,並且撤銷這一起訴訟。

Nichia與Cree在2002與2005均曾簽定交互授權的協議,這一次新的協議中雙方針對白光LED技術與含氮化物的雷射型產品進行交互授權協議。雙方未來的客戶,將會因此協議受惠,不用再擔心受到另一方的專利侵權控訴。


國內篇

LEDs Magazine在首爾與Osram簽署交叉授權協定的內文中,做了一張圖來說明幾家LED場廠商彼此之間的關係,茲就以下圖片中與台灣廠商有關的各種關係,做一文字說明。



(圖片取自 LEDs Magazine)

Epistar 晶電 (2448)

  • 與Lumileds有AlGaInP(四元)的LED訴訟糾紛。
Opto Tech 光磊 (2340)
  • Nichia 投資光磊並且給予授權。
Havatek 宏齊 (6168)
  • 取得Osram白光LED授權。
Lite-On 光寶 (2301)
  • 取得Osram白光LED授權。
  • 與Cree 有授權關係。
Everlight 億光 (2393)
  • 取得Osram白光LED授權。
Ya Hsin 雅新 (2418,已經下市)
  • 取得Osram白光LED授權。

以下是未上市上櫃的廠商:

KingBright 今台電子
  • 與Osram有訴訟糾紛。
  • 與Cree有授權關係。

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

首爾半導體宣稱勝利?!會不會太早?

中文新聞稿:台灣先進開發控首爾半導體侵權敗訴
英文新聞稿:Seoul Semiconductor Wins Patent Case in Taiwan

從英文新聞稿中的說明,讓我了解到這只是智慧財產局判定的專利舉發不成立。要確認專利權存在還有兩關,經濟部訴願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沒有打完這兩樁訴訟,專利舉發是否底定仍是未知數。在台灣專利舉發通常是因為有民事侵權訴訟跟著在打(要到新竹地方法院確認一下),若是舉發真的不成立,看來先進開發應該還有另外一樁的民事訴訟官司。

但是接下來的各式訴訟,不是AOT單獨應戰,而是鴻海的專利與法務大軍,這個專利官司在韓國讓首爾半導體討到便宜,在台灣真要惹到鴻海,勝利還是不要宣稱的太早。

不過從這則新聞以及之前的AOT相關報導來綜合判斷,原先AOT供應LED給韓國的手機客戶,被首爾告倒了以後,營運陷入困境,接下來才讓郭董有撿便宜的機會!不過我猜郭董提供的後援應該會讓AOT高枕無憂才是。

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

5月LED產業觀察 -- 虎視眈眈的後起之秀

LED照明是未來趨勢應該不會有人有疑問。但是目前要將LED應用到通用照明的領域目前看起來還是有一大段路要走。白光LED除了五大,以電子產業重鎮的日,韓也有相關的公司看好LED未來發展,早已跨進LED的領域,茲就我看好的幾家公司與目前這幾家公司發展的腳步為大家報導。

國外篇

Sharp
Sharp目前是日本最大的TFT-LCD與太陽能板供應商,這兩年的成功對於Sharp的產業下一步自然也應該多加關注。

Sharp在今年完成社長的交接,原任社長町田勝彥專任董事長,社長則是由專務董事AV·大螢幕液晶業務統括的片山幹雄升任。日經BP在社長卸任後,專訪董事長町田勝彥,問道董事長最關注的下一波產業,董事長指了指頭上說,"LED"照明,讓我印象深刻。那麼Sharp在LED產業的佈局如何呢?簡單的列出數則新聞。

200507 Sharp發展出MBE Blue-LED
200703 Sharp 發表高功率藍光 LED作為Blu-Disc讀寫頭

目前產出白光LED一般作法是使用藍光LED,表面coating一層螢光粉,將藍光轉換成白光。所以Sharp有能力生產高亮度的藍光LED,若是取得螢光粉的配方與專利授權,自能跨入生產白光LED的領域。不過目前Sharp的藍光LED主要是為了滿足Blu-Disc的雷射讀寫頭需求,是否會跨入照明領域仍有待觀察。


Matsushita - Panasonic
關於松下的LED產業觀察,會再下一篇文章「次世代照明的算盤」再行討論。


Seoul Semiconductor
Seoul Semicoductor 是目前能見度最高的韓國LED公司。

在5月Nichia控告Seoul Semiconductor在日本的銷售的白色LED“Z-Power LED P9”系列侵犯Nichia的專利。日亞化表示被侵害的是第3511970號專利和第2778349號專利兩項,均與採用了GaN類半導體的發光元件有關。其後Seoul提出說明,Nichia提出控告的侵 權LED產品是採用CREE的晶粒並且與Nichia有交叉授權。惟銷往日本的部分產品參雜一部分的SemiLeds的晶粒,以致造成對Nichia侵權的疑慮,Seoul已經著手調查產品混雜出貨銷往日本的原因。詳細內容請見以下報導:

200705 Nichia 控告 Souel Semiconductor
20050518 Seoul Simiconductor 投書 LED Magazine

不過這不是Nichia第一次控告Souel半導體,在更早之前兩家就已經交鋒過,詳細內容如下:

20061213 Nichia settles US patent litigation, loses case in Korea。

雖然Seoul在一般型的LED不能與大廠相匹敵,但是Seoul另外一項產品卻吸引我的興趣。那就是交流電LED。LED的發光原理是利用電子在PN Juntion的能階差,產生光能。也就是說只能使用單向的電流通過PN Juntion發出光能。這就是英文LED中有Diode二極體的原因。

使用交流電LED有什麼好處?最重要的就是可以省下交流轉直流的電路設計成本。一般照明的市場(家用,工廠,號誌,路燈)的供電應該都是使用交流電的,交流電LED自然會比直流電LED來得容易進入一般照明的市場。

200704 首爾半導體發表2種交流驅動的燈泡色LED

報導內容提及,Seoul計劃在2007年底之前,分別將Ra為70的品種以及Ra為90的品種的發光效率提高至65lm/W和50lm/W。


Samsung
三星投入LED研發的歷史在2002年就有相關的報導,在去年有比較大的動作,今年更是擴產。三星家大業大,集團內的三星電機(Samsung Electro-Mechanics Co.,SEMCO)自己生產LED而不是如奇美採用入股現有廠商的模式。

200605 Samsung 入股 Intematix
200605 Samsung Electro-Mechanics has established an LED research center
200705 Samsung 向 AIXTRON 訂購兩台 MOCVD 機臺

三星有自己品牌的手機,液晶螢幕,液晶電視與TFT-LCD廠,在LED應用面擴大下,LED的產能我個人認為是怎麼擴產都不夠的,後續應該還會有更多擴產的新聞啊。


國內篇

在查詢Samsung所入股的螢光粉配方公司的時候,這家Intematix也同時授權給國內一家的LED下游封裝廠,先進開發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我順便找到這一家公司過去的報導,做一個回顧。

先進開發光電目前為興櫃公司,代碼3437。95年的財務概況,資本額7.02億,營業額18.57億,毛利11.61%,營業利益率-5.42%,eps-4.88。

公司過去曾遭日亞化控訴侵權,其後公司發布新聞稿,說明已經取得Toyoda Gosei的晶粒授權與Intematix的螢光粉授權。

這家公司最令人玩味的是96年度的私募新聞。經濟日報報導,鴻海集團的子公司沛鑫將參與這家公司的私募,然後公司派出面否認,經過報導,卻又帶一點可能性,真是高啊。不過到底鴻海有沒有入股?先看一下經濟部公司登記的資料吧:

先進開發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工業五路13號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095年11月21日
董監事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持有股份數
0001 董事長 詹世雄 4,586,813
0002 董事 趙宏耀 389,981
0003 董事 中華開發工銀 4,719,466
0004 董事 胡次熙 0
0005 董事 林伯祥 0
0006 監察人 李素琴 713,392
0007 監察人 曾 裕 0
0008 監察人 蔡玉琴 0

資料日期只有到95年11月21日,沒有鴻海的相關企業與代表人列席董事會,95年沛鑫財報持有的有價證券也沒有相關的股票與公司債券,那一陣子鴻海也發布新聞稿要大家不要炒LED公司與鴻海的新聞。

目前先進開發光電私募的結果如何,還沒有公告出來,所以鴻海有沒有興趣,我是不知道。公司將在96/6/29 召開股東會,看會不會爆料啦。